立信会计金融学武〔2017〕8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立信会计金融学【2016】17号)文件要求,现就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奖学金评比对象、基本要求、评选比例及说明事项
1、各奖学金评比对象、基本要求以及评选比例严格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立信会计金融学【2016】17号)文件执行。
2、就社会实践奖学金需要说明的事项:社会实践奖学金校级直推、学院评审的名额比例共计参评人数的10%,校级直推名单见附件1,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3、就科创文体竞赛奖学金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学生至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表格中须注明获何种奖项,获奖时间及颁奖单位。申报的奖项务必是已取得获奖证书或论文已得到发表的,以往申报过并已获得校级奖学金的,不能重复提交),并下载申请表格,由学生本人自行将申请表和奖状复印件交至学生事务中心(文博楼底楼大厅)(浦东校区)、序伦大楼319室(松江校区)。(申请以收到文本申请表格为准)
二、各类奖项评定方式及操作流程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流程:
(1)辅导员在学工系统(建议使用360兼容模式浏览器)确认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确认前请在系统中“学生综合测评”页面,搜索相应班级,核实上学期该班级名单,若有出入重新导入德育成绩,系统将会重新匹配班级名单)(学工系统中的智育成绩为补缓考后成绩,另特殊生源学生成绩非原始成绩)审核确认后开始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对于系统中计算的综合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务必及时与系统公司人员联系。专升本学生的体育课成绩由辅导员根据学生提供的专科阶段体育课成绩单(有教务处盖章)算出平均分录入到学工系统的综合测评管理界面,编辑填写体育成绩。
特殊生源学生的评奖根据2017年3月27日学工例会会议精神评比,流程同下,奖学金由学生处发放。
(2)学生在学工系统(登录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学生工作----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中,根据班级排名情况,网上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第并填写申请理由。(社会实践奖学金在学工系统----学生工作----奖学金申请中申请)
(3)辅导员在学工系统进行审核,确定学生最终的评奖等第。
(4)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在学工系统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
(5)学校将根据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审核结果报校学生资助与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发布表彰决定。
2、评定时间:
各学院在4月13日前务必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评审及公示工作,结果报学生处,校学生资助与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非特殊生源学生的奖金由各学院报财务处发放。
申报科创文体竞赛奖学金的浦东校区学生须在4月6日、7日将 “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交至浦东校区学生事务中心(文博楼底楼大厅);松江校区学生于4月6日、7日交至松江校区序伦大楼319室王老师处(须先完成网上申报),奖金由学生处报财务处发放。
附件1:社会实践奖校级直推名单
附件2:社会实践奖学院名额分配情况
联系人:洪欣如 联系电话:33935419
学工系统联系人:汪江 联系电话:66135152
联系地址:浦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8室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