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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1    作者:资助中心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我校经济困难的外地学生能顺利办理助学贷款,现将办理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1、未在我校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当地办理生源地贷款要求

  二、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

  1、暑假放假离校前,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外地学生提前与当地办理部门(一般是当地县级的资助中心或县级教育局下属的学生资助部门)取得联系,准备好申请材料。学生可至http://www.csls.cdb.com.cn/portal/Telphone.html,查询当地省级或县级资助中心的联系方式。

  如需学校开具《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的,可在7月5日前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浦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8室;松江校区:序伦大楼319室)办理。

  2、学生在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3、学生新学年开学后须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资助管理中心网上确认回执。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1、鉴于现阶段生源地贷款已在全国铺开,非上海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建议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由于生源地贷款每年办理一次,以往办理的学生则将必须利用暑假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2017年生源地贷款申请手续。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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