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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派选学生工作者赴国(境)外高校进行短期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作者:思政科-队伍   点击率:

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学生工作者的国际视野,加强学生工作者对国际前沿教育理念、先进管理方式的学习研究,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更好地服务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派选教师赴国(境)外高校进行短期培训的通知》,拟在2017年选派5名表现优秀学生工作者赴国(境)外进行短期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时间

  加拿大劳瑞尔大学  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培训项目  7-8月(2周)                

二、项目选派对象

全体学生工作者

(注:以辅导员为主,辅导员人数9人以下的学院最多推荐1名,辅导员人数9人(含)以上的学院最多推荐2名;其他学生工作部门最多推荐1人)

三、项目选派条件

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教学与发展中心短期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所有项目选派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爱国爱校,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和外语交流能力。

2.实际从事学生工作三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讲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个人考核合格。

3.近三年没有入选过上海市的国外研修项目,没有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出(国)境交流研修项目。

4.工作实绩突出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的辅导员优先考虑

四、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各申请教师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出国(境)短期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中教学及获奖情况”一栏填写个人工作实绩),提交至所在学院或部门

2.集中汇总:各学院或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形成推荐意见,由院长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统一填写《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至党委学工部

3.确定人选:学校根据申请情况及各方面综合表现情况,经校内评审程序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4.行前培训:获得选派名额的人员必须在出国前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内容包括出国培训人员管理规定、出国手续办理程序、涉外礼仪等。

五、培训成效考核

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教学与发展中心短期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所有参训教师应完成如下考核内容:

(一)建立培训成效报告制度。凡参训人员,均需向教师教学与发展中心提交一篇出国(境)培训报告;各位团长还需以团组名义提交一篇总结报告。

(二)建立培训成效分享制度。凡参训人员,均需在教师教学与发展中心学工部或其所在部门组织召集一次辅导员沙龙,或举办一次与培训主题相关的讲座,就出国(境)培训的学习成效与全校师生进行分享。

(三)建立学习成效归档制度。出国(境)培训团组及个人应按要求将培训期间积累的文档、照片和视频等资料整理并提交教师教学与发展中心和学工部归档,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年度教师短期出国(境)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六、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份(见附件1)。

2.学院或部门《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份。

3.请各学院、各部门于4月21日(周16:00之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提交至党委学工部(浦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2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zhj@sfu.edu.cn。

联系人:王志军      联系电话:50218117


附件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出国(境)短期培训申请表

附件2:推荐情况汇总表

                                                                                     党委学工部

  2017年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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