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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我校“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3    作者:思政科-学生   点击率:

关于推选我校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选送优秀学生候选人参与本次评选活动,现决定由各学院结合评选要求推选我校申报“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

二、推选要求

1、各学院推选候选人1名(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可推选2名);

2、具体要求:(1)上海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2)候选人在勤奋学习、创业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学法守法、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环保生态等方面表现突出;3)候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4已获得过各级各类表彰的,除往届上海市和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外,均可参加评选;(5)学院应从多角度、各层面挖掘不同领域学生的优秀事迹,保障推选候选人的典型性和多样性。

三、推选方式

1、申报材料包括:(1)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2)候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3)候选人教师评语,主要介绍候选人特色和推选理由;(4)鼓励提供包括照片、视频资料在内的申报材料。

2、相关报名表、参选人事迹及照片等电子版材料,请于2016123016点前发至邮箱:liyujia@sfu.edu.cn

附件: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

党委学工部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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